三亚首宗破产重整案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放企业员工工资1800多万元 

 

  7月5日下午,三亚中院召开海南中度旅游产业开发公司(下称“中度旅游公司”)破产重整案件职工债权清偿款发放及税款缴纳发布会。据悉,该破产重整案是三亚市第一宗破产重整案件。 

  在此次会议上,共发放中度旅游公司职工工资1800多万元,向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缴纳税款1909万余元,向三亚市地税局缴纳税款950万余元。至此,114名职工终于拿到了期待已久的工资,企业长期拖欠税款得以缴纳,也标志着三亚中院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解决困境企业难题,服务供给侧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据介绍,成立于2009年的中度旅游公司注册资本达1.1111亿元。曾取得827.81亩国有土地建设使用权,并获批建设两个项目。但在项目未完成时,该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链断裂,于2015年初停工至今。

  因债务缠身,公司全部资产在重整前已被吉林、江苏、广东、北京、河北及海南省内多家法院先后查封14轮,项目无法继续建设,资产也无法变现清偿债务,导致拖欠员工工资、社保等达到1800多万元,此外还面临着拖欠税款及滞纳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各施工单位工程款、已售房屋无法向购房者交付等诸多问题。因欠薪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大量职工通过信访、仲裁、诉讼等方式要求支付薪金。

  经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三亚中院于2016年9月18日裁定受理对中度旅游公司的破产重整案件。

  此时的中度旅游公司面临着两种命运,一是破产清算,二是破产重整。两种命运所对应完全不同的结果,一种是企业解体、对资产进行拍卖处置,大量职工失业、债权人利益缩水等不安定因素引起大量社会问题;另一种是引入战略投资,为债务人企业注入新活力,使困境企业获得新生。

  承办法官在审理中发现,中度旅游公司是因为资金链断裂而陷入困境,但该企业所开发的旅游产品适销对路、市场前景广阔,因此,法院在对该公司重整可行性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开出“药方”,决定积极通过破产重整,引入新的战略投资方,运用市场化、法治化的手段解决困境企业问题。

  本案进入破产程序后,法院严格依照法律程序有条不紊开展各项工作,保证在每一个重要节点及时作出法律文书。法院及破产重整管理人多次向职工及其他债权人仔细说明工作情况及进展,及时确认了114位职工的工资及各项保险费用等劳动债权共1800多万元,并第一顺序清偿劳动债权。

  (三亚日报记者 张雪锋 通讯员 卢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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