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记者从三亚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三亚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占用城市公共场地举办商业展览(展销)活动。这也意味着,在三亚申报占用广场、人行道等公共场地举办商业性活动将不会获得政府批准。

  根据《关于在三亚市全市方位内禁止占用城市公共场地举办商业展览(展销)活动的通告》明确,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城市道路设施、城镇绿地举办商业展览(展销)活动。

  对于违反《通告》规定的,将由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依法责令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将对涉案物品、工具实施扣押,并依法对其建筑物、构筑物予以拆除。(南海网记者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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