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记者从三亚市近期旅游市场整治情况通报会上获悉,在旅游旺季启动之初,三亚多家涉旅主管部门协同联动,加大对旅游市场整治力度,查处15起涉旅治安案件,关停侵犯消费者权益涉旅公司,全力为市民游客打造舒适安心游。

  据悉,连日来,三亚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市旅游警察支队、市旅游质监局、市工商局等多家涉旅主管部门协同联动,从严查处多起旅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11月14日至25日,三亚共查处涉旅治安案件15起,行政拘留18人,查获“三无”摩托艇5艘,“三无”快艇1艘;市旅游警察支队还加大对海鲜拉客妹强揽客人到海鲜加工点消费、散发虚假旅游传单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及黑导冒充正规导游带团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针对“无证”导游带团行为,三亚严肃处置,查处海之国旅行社、心旅途旅行社等违规旅行社2家。市旅游质监局近期还查获“黑导”2名,查处违规导游人员2名,并对带团过程中存在操作不规范问题的多名导游现场批评教育并指导其改正。

  11月9日,市旅游质监局执法人员参加省旅游委组织的全省旅游质监执法人员交叉执法示范检查时,在亚龙湾海底世界查获一名旅游团队带团人员涉嫌未取得导游证提供导游服务,立即将其移交三亚市旅游警察支队处理,并对委派其带团的三亚海之国旅行社展开调查。经查实,朱某铭未取得导游资质,使用伪造证件带团,已构成“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违法事实,根据《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市旅游质监局拟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市旅游警察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已对朱望铭行政拘留十五日。

  另外,海之国旅行社委派朱某铭带领旅游团队,已构成“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市旅游质监局拟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拟对直接责任人作出“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1月25日,市旅游质监局执法人员在玫瑰谷对旅游团队例行检查时,发现带团人周某成所持导游证照片不是其本人。经核实,周某成未获得导游资质,其带团时所持证件为周子杰的正规导游证。市旅游质监局立即将周某成移交旅游警察处理,同时对委派其带团的心旅途旅行社展开调查。

  目前,针对周某成冒用他人正规导游证骗取非法利益的违法事实,市旅游警察支队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对其行政拘留五日;市旅游质监局对心旅途旅行社的调查正在进行中。

  特别是针对利用低价酒店房源吸引消费者抢购,再通过系列“霸王条款”导致消费者预订无房、退款遭拒,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海南爱订科技有限公司,三亚从严从速查处,责令该公司于11月25日凌晨关停整顿,并依法对遭到权益侵害的消费者进行退款,办结涉及该公司网站投诉35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万元,有力维护了游客的权益和三亚良好的旅游形象。(记者 胡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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