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2018年共享农庄建设方案》出台

 

  记者4月11日从三亚市农业局了解到,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三亚共享农庄产业发展的支持推动作用,支持海南共享农庄试点项目建设,有力推动三亚共享农庄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近日,由三亚市农业局制定了《三亚市2018年共享农庄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支持了三项建设内容。 

  据介绍,《方案》结合旅游+、互联网+,深耕农业产业基础,明确在三亚各共享农庄试点全力建设农村农业共享经济平台,通过给予投入品补贴、水肥一体化建设、基础设施补贴、绿色防控补贴等各项相关扶持政策,支持各共享农庄试点进行物联网改造,实现基地生产可视化,充分发挥共享农庄示范引领作用,实现生态可持续发展,鼓励将共享农庄打造成农民增收的“新引擎”、农业增效的“新版图”、游客市民共游的乡村旅游“新景点”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新抓手”。

  补贴建设资金的50%,支持共享农庄农业设施建设

  《方案》明确,对三亚2017年被海南省认定为共享农庄试点单位,给予绿色防控、水肥一体化、套袋、果园标志标识等各项相关设施建设,提高其综合生产水平,确保生产安全优质的热带水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实施方式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为原则,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由共享农庄试点单位先行建设,试点单位需提前将项目建设方案报市农业局审核通过。

  项目完成后由市农业局按照实际完成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委托第三方进行项目结算,市农业局再根据结算结果补贴其建设资金的50%,每个试点补贴资金不超过70万元,总补贴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提供技术支持,助力共享农庄物联网建设

  据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实现三亚共享农庄果园可视化生产,为共享农庄“私人订制”“果树认领”等多种形式产品提供技术支持,丰富共享农庄产品形态,拟扶持三亚2017年共享农庄试点单位打造物联网系统,安装实时监控系统,通过视频实现远程监控和管理功能,满足消费者对共享农庄产品的需求。每个项目会补贴建设资金的50%,每个试点补贴资金不超过50万元,总补贴资金不超过275万元。

  计划建设6个共享农庄试点

  此外,《方案》明确,要充分利用三亚旅游资源、生态资源、热带农业资源等优势条件,按照省农业厅2018年度共享农庄申报要求,遵循以农为本、规划管控、市场主导、资源共享、试点先行、助力扶贫、绿色理念、彰显文化的原则,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有特色、积极性较高的村庄、农场、农庄、农业生产基地,计划建设6个共享农庄试点,继续稳步推进三亚共享农庄建设试点行动,探索打造出一批可持续、可借鉴、可推广的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运行管理规范、辐射带动有力的共享农庄。

  此外,《方案》要求,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相应的“共享农庄”工作机构,把共享农庄创建工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来抓,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组织好辖区内有条件的企业(合作社)争创共享农庄试点项目,并做好初审、推进、监管等工作;市农业局成立监督指导机构,负责对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并在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不定期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扩大共享农庄的宣传力度,真正营造专项行动良好舆论氛围,确保共享农庄建设行动工作深入开展。

  (三亚日报 记者 林志猛

[责任编辑:王晓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