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公示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12月22日,民政部公示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演东村、三亚市吉阳区中廖村、三亚市天涯区槟榔村、万宁市长丰镇边肚村等榜上有名。 

  据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社区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典型引路、辐射带动作用,民政部自2016年8月启动了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根据《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指导标准》,经自愿申报、考察推荐和遴选验收等环节,拟确定北京市通州区等23个县(市、区、旗)、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等7个乡(镇)、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等104个村(农村社区)为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公示期为一周)。

  (三亚日报记者 杨洋)

[责任编辑: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