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农业厅获悉,海南今年将在每个县(市)试点建设2~3个、地级市试点建设3~5个“共享农庄”。

  “共享农庄”创建按照“两年有起色、三年见成效、五年成体系”的总体安排,试点先行,循序渐进。2017年每个县(市)试点建设2~3个、地级市试点建设3~5个“共享农庄”,探索出一批可持续、可借鉴、可推广的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运行管理规范、辐射带动有力的“共享农庄”。

  (新华社 记者 周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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