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记者从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获悉,经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与三亚市邮政部门沟通,自9月27日起,正式启用“劳动人事仲裁专递”。该举措有效破解了仲裁文书送达难题,提高了仲裁文书的法律权威。

  随着三亚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劳动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三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近年来急剧增长,2015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年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达1810件。需要向当事人送达的仲裁文书日益增多,且部分当事人在外地,送达仲裁文书成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临的一道难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每月通过邮寄送达的仲裁文书近100件,邮寄送达中拒收、错收、签收不清晰等问题突出,生效的仲裁文书在申请执行时,容易出现送达程序不规范问题。

  据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刘发社介绍,“劳动人事仲裁专递”属于EMS法律文书专用快递业务,使用专用的封套,封套正面印有“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名称、仲裁徽标志及专用标示,内件名称非常详细,当事人对快递里面的内件一目了然。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该快递的,应视为送达,因此,该举措将有效提高仲裁文书送达的效率。

  记者看到,“劳动人事仲裁专递”封套背面印有“法律文书邮件批退证明”,详细列明未投妥原因、投递人、次数、日期及字号等,将有效追溯该邮件的投递过程,提高了邮递员的业务要求,将有效防止错收、签收不清晰等问题,并且邮政部门也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通了专门回执查询业务,因此,该举措将进一步提高仲裁文书送达的准确率。(三亚日报记者 赵庆山)

[责任编辑:徐 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