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斩断在职教师与社会培训的利益关联?针对这一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相关部门作出回应,让家长们吃了颗“定心丸”。近日,武汉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就“中小学社会化培训办学不规范、监管不力”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众所周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属违规行为,而在实际督察中,相关部门发现,存在少量在职教师为躲避处罚而跨区域有偿补课的行为,这种行为同样属违规。武汉市教育局通报,目前发现有新洲、黄陂两区的在职教师来到武汉中心城区参加有偿补课,也有地市州的教师到其他市的现象。这种行为存在一定的私密性,给调查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为此,自今年5月起,全市教育系统发动了1000多名由中小学校党员干部教师组成的师德师风监督志愿者,统一着装,利用节假日时间赴教育部门审批的民办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进行巡查,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进行监督。

  截至6月中旬,武汉市、区受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投诉45件,其中调查处理45件,查处率达到100%。对53人给予警告、记过、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并在教育系统内进行了通报。

  为统一培训机构收费公示要求,市发改委制定了《武汉市中小学社会化培训机构收费公示暂行规定》,要求培训机构在办学区域的醒目位置和收费地点公示培训项目、培训内容、收费标准、计价单位及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做到收费内容齐全、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明明白白收费,让培训对象一目了然。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长江日报记者翟兰兰 通讯员刘丽英邹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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