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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交警按“三个一律”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1-04-02来源:三亚日报

 

3月31日,交警在整治行动中为学生佩戴安全头盔。 

 

三亚街头来来往往的电动车几乎成为市民出行必备的交通工具,部分家长为了孩子上下学方便,就让未满16岁的孩子驾驶电动车或摩托车,殊不知这是把危险交到孩子手中。

3月31日,记者来到海南中学三亚学校附近走访,11点半正值接学生放学的高峰期,许多家长驾驶电动车在道路两旁等候学生放学,家长们大多也为孩子准备了安全头盔。“现在严查严抓,大家都自觉佩戴头盔。”现场等候的一位家长表示,当记者问及是否知道16岁以下孩子不能驾驶电动车或摩托车时,这名家长表示“不清楚,应该不行。”

12点整,学生们陆续从校园里走出来,三亚交警吉阳大队河东中队联合陵水交警组成临时执法团队,在学校门口设卡点,对三亚中学生违法驾驶电动车的情况加以整治。在整治行动中,一名未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电动车被交警拦了下来,由于其父母不在三亚,交警便联系学校相关负责人到场处理。“我之前不知道没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车,今天经过交警叔叔的教育,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下次不会再骑了。”在整治行动中被处罚的学生说。

依据有关规定,学生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经过近一上午的走访发现,多数家长与学生的安全意识有待提高。记者了解到,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按照“三个一律”处理,即一律通知其家长前来处理,责令家长、监护人加强管教;一律通报学校,加大批评、教育、曝光力度;将机动车交给中小学生(未成年人)驾驶的,一律罚款2000元、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记者 刘琪成 通讯员 张海哲)

责任编辑:王晓涉 实习生 梁明子

图说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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