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分钟内派员到达现场核查

 

  马不停蹄地巡查、劝导、制止、报告,对焚烧秸秆、垃圾行为予以控处,是吉阳区避免出现因露天焚烧秸秆、垃圾造成大气污染现象的工作新常态。此外,吉阳区下重拳、出实招,采取堵疏结合方式,坚决打赢秸秆禁烧攻坚战。 

  除主城区外,高铁、高速路、旅游风景区、森林公园、海岸线、医疗机构等设为重点监管区域。

  吉阳区打赢秸秆禁烧攻坚战既有“常规动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健全秸秆、垃圾焚烧巡查机制,建立瞭望预警机制,在各村(居)辖区内制高点,分别设立1至2处人工瞭望塔,每天安排1-2名固定人员值守瞭望,配备必要瞭望设备,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同时上报属地巡查小组和区禁烧办。

  还有不少“自选动作”,下重拳,动真格。

  接到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投诉举报或有关部门巡查督查线索后,吉阳区城管局30分钟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核查、取证和扑灭工作,并对当事人采取相关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责令当事人进行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焚烧垃圾的,责令当事人进行改正,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吉阳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大秸秆还田力度,促进秸秆综合利用。鼓励与社会资本合作,引进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制定全区秸秆、垃圾收运工作方案,做好秸秆、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各村(居)委会要设置多个秸秆集中收运点;对暂无条件综合利用的秸秆,按一般农村生活垃圾及时收运,引入社会第三方企业参与秸秆清运管理模式,将秸秆收运任务发包,以购买服务形式,做到秸秆收运“应收尽收,不留死角”。

  区政府与辖区村(居)委会签订禁烧责任书,将责任层层压实、延伸到村、农户。

  (三亚日报 记者 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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