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残疾人保障办法》通过审议

 

  7月29日,七届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三亚市残疾人保障办法》。该办法明确,本市户籍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可向市残联申请扶持,一次性补贴发展生产资金5000元。 

  据悉,本市户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度和贫困残疾人个人缴纳部分由政府全额给予补贴。本市户籍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度和贫困残疾人个人缴纳部分由政府代缴100元。

  该办法提出,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本市户籍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类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35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本市户籍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盲人、重度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公交车;具有本市户籍的三级、四级残疾人持残疾人公交卡在市中心城区内免费乘坐公交车,超出中心城区外乘车按实际发生额7折由个人付费。

  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时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

  市(区)残联开通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电话,为残疾人提供政策咨询、投诉请求、意见建议、法律救助等服务。

  该办法提出,市残联将逐步对有需求的本市户籍残疾人家庭免费实施无障碍改造,改造项目包括为残疾人家庭平整室内外地面,修建厨房、卫生间、无障碍坡道(盲道),安装扶手、闪光门铃,改装低位灶台、座便器,配备拐杖、轮椅、助听器、移乘板、交流板、淋浴椅、防滑垫、盲人专用电话、语音报时钟表、洗衣机、热水器和残疾人专用灶具炊具等。

  (三亚日报 记者 张雪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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