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污染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此次纳入治理范围的水体为城镇内河(湖)、主要河流湖库、入海河流、重点海湾4类共126个,其中包括60个已经开展治理的城镇内河(湖)污染水体。《方案》以数项综合系统举措,为全省水污染治理行动制定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

  按照要求,江、河、湖、海湾的污染水体,被统一纳入治理范围,《方案》的出台,被视为我省治水行动在广度和深度的再次升级。其实,具体到各地,污染水体治理的行动早就全面铺开,就在前几日,三亚天涯区为做好辖区三亚湾全路段综合环境治理工作,对三亚湾管理全面实施“湾长制”。

  作为强化生态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污染水体治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特别是海南在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岛步伐的过程中,污染水体治理工作更是尤为重要。近年来,海南各地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治水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于依托环境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的海南而言,污染水体治理工作不容懈怠。

  水是生命之源,水污染不仅严重危害人类生存环境,而且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对比一些国家,我国污水处理起步较晚、基础较差,因此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在这样的背景下,“河长制”“湾长制”应运而生。而各地在此基础上的完善和加深推广,体现了发展智慧和对生态环境的重视。

  良好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基础,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这句话生动形象地表达了党和政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这不仅仅是为了我们的现在,更是为了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三亚日报 记者 吴采净

[责任编辑:王晓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