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要与‘多规合一’无缝对接”“规划要求的地方要标明限期”“规划要指导如何落实……”12月15日下午,《三亚市山体保护规划》(简称《规划》)在日前通过专家评审后,召开座谈会征求市政协意见。三亚市政协主席容丽萍,副主席蒋明清、韦忠清、朱传华,秘书长林涛以及部分市政协委员参加座谈会。

  会上,三亚市规划局负责人、中规院规划所有关负责人分别介绍《规划》的编制背景、基本情况和思路等编制情况。

  据悉,2016年5月,根据三亚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三亚启动“山体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通过科学、有效的方法,加强对三亚市域自然山体的保护及山前建设地区的管控。建立自然山体保护的长效机制,守护三亚的青山绿水。作为全国首个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的试点城市,三亚探索对山、海、河等重要自然生态空间进行修复保护,相继出台《三亚市河道生态保护管理条例》《三亚市山体保护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法规,并配套编制相关专项规划作为开展治理管理工作的依据。

  容丽萍首先对三亚市规划部门的“双修”建设等工作给予了肯定。她指出,三亚作为我国唯一的热带海滨旅游城市,山地资源是三亚自然生态体系的根脉,更是三亚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推进城市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依托。随着城市成长、空间扩张,加强山地自然资源的保护,强化山前地区城市建设的管理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仍然强烈,出台保护三亚自然山体相关规划,必要性强,意义重大。

  容丽萍强调,要充分考虑有关专家和委员代表建议,不断完善《规划》,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规划部门在后续的规划工作实践中,要与林业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探寻,逐步完善退果、退耕还林等山体保护制度,使自然山体和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形成特色鲜明的山体保护体系。

  与会三亚市政协委员表示,自三亚“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开展以来,城市的变化看得见、摸得着,三亚逐渐变美,人与自然更加融合。对于如何进一步完善《规划》,委员们也纷纷提出了“生态保护需要严格环保制度为环境撑起‘保护伞’”“不断探索对山、海、河等重要自然生态空间进行修复保护”等意见和建议。(三亚日报记者黄世烽)

[责任编辑:陈 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