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以诚信为本、以诚信立身、靠诚信兴业。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通过印发《中共三亚市委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三亚市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和联合奖惩制度实施办法》和召开专题会议等举措,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营造讲诚实、守信用的舆论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形成“诚信为本、守信为荣、失信为耻、无信为忧”的浓厚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规范,为建设“美好新海南”争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排头兵。今年6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多次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问题,提出了建立和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健全实名制登记、加强政务诚信个人诚信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法律制度”,“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及《海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提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细化和明确我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路径、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已全面启动,各项工作快速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水平不高,全社会的建信意识、守信意识不浓,与先进城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各项信用制度建设不健全,征信、管信、立信、评信、用信不规范,没有形成市、区、部门之间完善的信用建设制度体系;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还没有建成,信用信息还沉淀的各部门,无法共享和运用,“信息孤岛”现象依然存在。当前,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顶层设计和支撑条件进一步完善、时代呼唤和群众需求十分紧迫,我市应抓住战略机遇,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为我市“建设精品城市、打造幸福三亚”作出更大贡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海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市委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多次修改完善,以(三发〔2017〕7号)印发实施。

  二、《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实施意见》在指导思想上,力求主题主线明确,体现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思路,体现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提出加快推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完善法律法规,推进诚信制度化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营造讲诚实、守信用的舆论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形成“诚信为本、守信为荣、失信为耻、无信为忧”的浓厚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规范,为建设“美好新海南”争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排头兵。

  《实施意见》提出了五项原则,是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遵循。

  一是统筹规划原则。要加快搭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制度,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分步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和逐步完善建设工作。

  二是政府推动原则。要充分发挥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组织推动和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健全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法,调动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建设合力。

  三是平台支撑原则。要建立和完善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打破“信息孤岛”局面,实现纵横联动的信息枢纽。

  四是制度规范原则。要建立健全信用制度体系,依法开展信用信息归集、披露和使用,规范信用服务主体行为,切实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分类、信用评价指导标准,规范各类信用行为,不断提升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五是应用导向原则。要全面构建以信用应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探索和加强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司法公信、工程建设、全域旅游、房地产市场、工商管理和金融服务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应用模式。

  《实施意见》工作目标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符合国家总体要求、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信用制度健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行良好,联合奖惩全面发挥作用、信用市场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和机制。

  三、《实施意见》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实施意见》提出做好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应用基础性工作。一要按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和信用信息技术标准,加快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形成全市统一的法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数据库和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二要以工商、纳税、价格、进出口、金融、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知识产权、流通服务、工程建设、电子商务、交通运输、合同履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教育、招标投标、司法等领域为重点,推动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三要全面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四要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财政资金扶持和评先评优等行政管理事项中加快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应用。

  (二)《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完善是保障性工作。加快制定规范性制度,构建支撑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发展的制度体系。研究制定《三亚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目录》、《三亚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三亚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工作方案》、《三亚市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和联合奖惩制度实施办法》等制度。

  (三)《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各领域诚信建设这项抓手。加强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诚信建设,推进重点信用工程建设。

  在政务诚信方面,着重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管理、公务员考录、干部选拔任用与监督管理、安排政府扶持资金等管理事项中率先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突出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为全社会作表率。加强公务员信用管理和诚信教育,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在商务诚信方面,着重围绕生产领域、流通领域、税务领域、价格领域、工程建设领域、政府采购领域、招标投标领域、交通运输领域、统计领域、中介服务业领域等领域,大力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共享和应用,加快完善市场主体联合奖惩机制,维系商业活动,降低商务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在社会诚信方面,着重围绕社会保障领域、劳动用工领域、文化体育领域、教育科研领域、知识产权领域、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领域,创新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方式,建立信用信息“红黑名单”制度。

  在司法公信方面,围绕法院公信、检察公信、公共安全公信、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加强信用建设。进一步加强对被执行人信息的监管应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将“老赖”、公民交通安全违法、火灾高危单位、严重安全生产违法等作为失信行为纳入诚信档案并给予惩戒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创新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信息管理和披露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在重点信用工程建设方面,着力推进中小微企业、旅游业、特色农业、海洋经济、互联网电子商务、医疗健康产业、金融业、会展业、现代物流业、医药安全、低碳制造与生态文明、房地产、产业园区和区域经济圈等信用建设重点工程,突出我市旅游特色和产业发展定位,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效结合,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经验和范例。

  (四)《实施意见》要求加快建立运行机制,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支撑。一是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对诚实守信者实行受益优先、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使失信者受到应有惩戒约束,重复失信、重大失信加重惩戒。二是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和信用信息标准体系,使信用信息归集、查询、应用、互联互通、信息安全等有法可依。三是保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五)《实施意见》提出要运用好诚信教育、诚信文化建设手段。一是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和文化支撑作用。二是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倡导“人无信不立”理念,倡导诚信道德规范,倡导现代市场经济契约精神,形成崇尚诚信、践约守信的社会风尚。

  (六)《实施意见》要求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促进信用运用。要发展各类信用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商业征信、资源调查、信用咨询、信用评级服务。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推动公共信用信息有序开放,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信用服务需求。

  四、《实施意见》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协调配合,三是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强力措施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成效。

  

[责任编辑:王晓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