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市民政局在解放四路旺毫超市门前举办“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志愿者给市民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本报记者孙清摄

  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9月5日,为进一步普及《慈善法》、培育公众慈善意识、提高慈善事业社会参与度,三亚市民政局以首个“中华慈善日”为契机,在解放四路旺毫超市和夏日百货广场,同时举办“以法兴善爱满天涯”主题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以摆放各类宣传展板,通过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宣传册、慈善法知识问答等方式,围绕“慈善法包括哪些要点”、“慈善法施行要注意哪些问题”、“慈善法施行的意义”等主题进行,重点解读和通俗阐释社会各界关注的法律条款、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一步提高认识、普及法律,吸引不少市民参与其中。来自海棠湾汇智社会服务社、三亚祥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三亚蓝海社会工作服务社、三亚全民健身文化发展促进会等16家爱心企业和社会服务机构的300多名志愿者、义工和社工参加宣传活动,并免费为市民提供体检、心理咨询、理发、应急救护培训等服务。

  今年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这是我国慈善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将引领、规范、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史的里程碑。《慈善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慈善法的调整范围、慈善组织的规范引导、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财产、规范慈善服务、慈善事业发展的促进措施、监督管理等。

  据了解,接下来,三亚将以各区为单位,依托社区(村)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小区、广场等公共场所等开展慈善法宣传活动,现场咨询解答、发放宣传册、开展主题互动等,宣传普及《慈善法》,培育市民慈善意识,营造全面认识慈善、积极参与慈善的良好社会氛围。(三亚日报记者 黄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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