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老汉年逾古稀,生活困难,其儿子拒绝支付每月200元的赡养费。无奈之下,张老汉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记者从通州法院获悉,法院将老人的儿子张某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张某因无法正常出行,主动到法院承认错误并履行赡养义务。

  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法官再三劝说非但无动于衷,反而将法院电话拉黑,如此目无道德、法律的行径,不用说其父何等心寒,就是局外人也会不齿。然而,“黑名单”无疑让张某体会到“失信者寸步难行”的滋味。

  在笔者看来,对于此类不孝子、老赖,有必要进一步实行有条件解禁制度,即使是执行了判决、履行了义务,也不能随即开“绿灯”,仍须依据其情节轻重设定一个“考验期”,只有让其付出有痛感的失德、失信和违法成本,才能促其痛定思痛、深刻反省。(海南日报范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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