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崖州大队路管员在开展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工作时,依法查获一起驾驶人酒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案件。 

  据了解,8月24日,交警支队崖州大队路管员在崖州区崖城古城前路段开展整治行动。一辆琼A1××35号普通小型客车行驶轨迹十分可疑,路管员陈振扬、苏文武上前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并接受检查。而该车驾驶人不仅没有减速停车,反而加速闯卡沿海榆西线往乐东方向逃窜,路管员迅速驾车追踪,经过多次喊话警告,驾驶人仍没有减速停车。路管员便使用警车以撞击方式将其拦停并迅速将该车驾驶人控制并强制带离现场。

  经核查,机动车驾驶人韦某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经询问,韦某才(男,40岁)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交通违法行为人韦某才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目前,交通违法行为人韦某才已被三亚市公安局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1000元处罚。

  (三亚日报 记者 洪光越 通讯员 张海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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