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一男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及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被三亚警方依法查处。目前,违法行为人金某海已被依法行政拘留20日并处6500元罚款。

  7月24日10时许,按照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统一部署,交警支队特勤大队路管员与互助共建民警在天涯区解放路与金鸡岭交叉路口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琼BN**90的二轮摩托车违反禁令驶入市区,交警路管员随即将其截停进行检查。

  经查,这辆车牌号为琼BN**90的二轮摩托车驾驶人金某海提供的准驾车型为D的机动车驾驶证有伪造嫌疑,经进一步核实确认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按照交警支队与吉阳分局荔枝沟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工作部署,互助共建民警依法口头传唤驾驶人金某海至荔枝沟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交通违法行为人金某海(男,52岁)如实陈述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及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交通违法事实。

  目前,交通违法行为人金某海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及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已对其予以合并执行处行政拘留20日,处以罚款6500元处罚。

  (三亚日报 记者 吴英印 通讯员 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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