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下午,海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建造方式变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

  据了解,《意见》确定了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要求全省统筹推进,鼓励各市县根据各地情况制定更高的发展目标。从2018年起,选择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项目进行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政府投资的机关办公楼、学校、医院、车站、港口、机场、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建筑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从2019年起,大幅度提高新建建筑部品部件的使用比例,海口、三亚等城市要争取创建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建立符合海南地方特点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质量和计价体系。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装配式建筑龙头骨干企业、技术力量雄厚的研发中心、特色鲜明的产业基地。到2020年,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以及社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和总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到2022年,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进行建造。

  (三亚日报 记者 赵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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