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季学期至2017年春季学期

 

  12月26日,三亚日报记者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2016年春季学期至2017年春季学期(共3个学期)的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已全覆盖,其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650元(即每学期325元),初中每生每年850元(即每学期425元),寄宿生补助小学、初中每生每年均为200元。民办学校要按照该标准相应减免有关收费。 

  据了解,教育公用经费是指满足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进行以及整个学校的正常运转而消耗的物力、人力所产生的费用。它和教育人员经费共同构成教育事业性经费。这次三亚的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总金额为2823多万元(3个学期累计总数),涉及学生人数61508人(3个学期累计人数),其中,小学共40587人,初中共20921人。

  近日,有家长打来电话询问,民办学校的学生是否已免除了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等问题,据记者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并查看了相关登记表,按照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作出的部署,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三亚已经统一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实施“两免一补”(即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优惠政策,惠及每一名学生。

  据介绍,教育公用经费由市财政局拨付到各区教科局,再由各区教科局拨付给各区所属民办学校,然后由学校按规定具体操作。

  市所属的海南鲁迅中学附小、三亚丰和学校、三亚青林学校、三亚华侨学校、三亚外国语学校这5所民办学校的教育公用经费则由市教育局直接拨付学校,由学校按规定进行操作。

  (三亚日报记者 陈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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