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识如有丢失或损坏要及时说明情况,申请补领标识并完成张贴工作  

■ 新购车辆应在上牌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领取标识并完成张贴工作 

  

工作人员为公务用车张贴标识。三亚日报记者 赵庆山 摄 

  为进一步推进三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加强公务用车监督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便于社会监督,经市政府同意,三亚启动公务用车标识张贴工作,全市740辆公务用车将张贴统一标识。市直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由市车改办统一组织张贴,各区(含育才生态区管委会)的公务用车由各区政府组织张贴。 

  12月23日下午,三亚日报记者在公务用车标识统一张贴现场看到,需要张贴标识的公务车辆抵达现场后,先进行登记并领取标识牌,之后由工作人员进行张贴,标识被贴在车身两侧的前车门上。三亚日报记者注意到,第一辆张贴统一标识的公务用车为琼B9525X,车辆属于市委宣传部,标识上写着“三亚市公务用车”字样和监督电话12345。

  据市发改委(车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务用车实行分类标识,车改后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调研、接待、老干部服务、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业务用车和实物保障用车等,统一张贴“三亚市公务用车”标识;公安(含交警)、法院、检察院、司法、农业、林业、纪检监察、海洋(海监)等执法执勤用车,统一张贴“执法执勤”标识;三亚8个执法执勤部门以外的各级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执法车辆,统一张贴“三亚市行政执法”标识。

  据介绍,公务用车标识如有丢失或损坏,要及时向市发改委说明情况,申请补领标识并完成张贴工作。新购车辆应在上牌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领取标识并完成张贴工作。

  (三亚日报记者 赵庆山) 

[责任编辑: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