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农村低保、特困人员将获得更多帮扶

 

  9月17日,七届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三亚市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和产业扶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解决三亚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在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和产业扶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教育方面,学前教育阶段的补助标准为每位学生每年4000元;小学补助标准为每位学生每年3200元;初中补助标准为每位学生每年3900元;普通高中教育为每位学生每年4000元;中等职业教育为每位学生每年5500元;高等教育(含高职)为每位学生每年8000元。

  医疗保障方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实行“一站式”结算绿色通道服务工作;提高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从50%提高至55%;提高慢性病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原则上报销比例提高5%;提高住院患者报销比例,原则上报销比例提高5%;提高地中海贫血患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水平,将排铁治疗药物纳入报销范围,将重病地中海贫血患者造血干细胞移植纳入重大疾病各类范围;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实行医疗兜底保障。

  住房保障方面,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住建部门核定为D级危房改造的每户补助4.5万元,核定为C级危房改造的每户补助2.2万元。

  产业扶持方面,根据农村低保对象劳动力、承包土地、生产技能等情况,按每户每年1600元的标准开展产业帮扶工作,由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统筹安排。

  方案也明确阐述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和产业扶持资金,由市财政局分别将所需资金划拨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账户中,由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财经程序拨付到位。

  (三亚日报 记者 吴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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