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三亚市委获悉,三亚出台《三亚市辖区国营农场(所)医院、防疫站(组)、卫生所(室)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意味着,三亚市辖区各国营农场(所)医院、防疫站(组)、卫生所(室)将分别移交三亚市政府管理。

  《方案》明确了按属地移交原则、按现状成建制移交原则、先移交后整合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其中,可持续原则是指按照医改“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要求,移交后国营农场医院、防疫站(组)和卫生所(室)的整合、调整和保留设置,要有利于强化基层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功能,有利于提高移交机构的活力与竞争力,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各国营农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据悉,按照海南省委、省政府有关新一轮农垦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三亚将剥离农场医疗卫生社会职能,整合农垦现有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完善三亚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垦区与属地一体化管理。(三亚日报记者陈吉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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