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和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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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市县,将严肃问责

发布时间:2023-02-03来源:三亚传媒影视集团
元宵将至,如何为蓝天“减负”?2月2日,记者从省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污防办)获悉,我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县通过广泛宣传、开展巡查、源头管控等多措并举,持续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 守护蓝天“不放假”。
 
“目前,我们已安排6个督导组分赴市县,继续加大各市县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的督导力度,督促市县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推动今年我省环境空气质量取得‘开门红’。”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管理处负责人叶红春介绍。
 
春节前,省污防办发布《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多部门还发布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提出为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做努力,全社会共同营造绿色、环保、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各市县节前还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划定并公布禁燃区域、非禁燃区域,广而告之禁燃禁放相关政策要求。
 
连日来,我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县纷纷行动,全力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让“海南蓝”保持在线:海口开展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公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三亚中心区域内将继续禁止烟花爆竹燃放,并提醒市民游客切勿燃放孔明灯;万宁多管齐下,加强万城镇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白沙通过全区域巡查+宣传的方式,宣传禁燃禁放政策,排查违规销售、燃放行为……
 
《通知》要求,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做好部署;责任到人,实施三级网格化管理;优化范围,科学合理调整禁燃区域;源头管控,在“禁运”“禁售”上下功夫;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禁燃氛围;强化执法,从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巡查执法力度等方面着力,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
 
据了解,对于春节元宵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空气质量不达标问题的市县,省污防办将提请省政府按照《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予以严肃问责。
 
短评
 
自觉守护“海南蓝”
 
再过两天就是元宵佳节了,这是传统上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此时,持续做好禁燃禁放管控工作,很有必要。
 
在春节元宵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但是,燃放烟花爆竹有很多隐患,比如,大量燃放会急剧增加空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造成空气污染,与海南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初衷相背离。同时还存有安全隐患,易造成火灾事故,给城市管理带来压力。为此,对爆竹“禁燃令”要多些理解和支持,保持住应有的定力。
 
春节期间,我省在禁燃区发布的爆竹“禁燃令”,得到群众积极响应。不过,欢聚一堂、其乐融融之余,也有一些人产生松懈情绪,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放松警惕。这是很不应该的。作为海南的一分子,我们不能沉浸于“小我”的燃放需求,而要将“禁燃令”放在海南自贸港建设大局来认识,自觉守护“海南蓝”。相关部门也要主动作为,深入社区、农村等广泛宣传,让“禁燃禁放”理念深入人心。
 
少放一挂鞭,多添一抹蓝。海南有着一流的生态环境,人人都是受益者,也应是守护者。要拿出勿以善小而不为的责任意识,守好“禁燃令”,不妨以买一束鲜花、看一场电影、“燃放”电子爆竹等作为庆祝节日的替代方式。当然,相关部门也要对禁燃区域精准细化,以兼顾治理需求和传统习俗,为守护“海南蓝”、推动文明进步凝聚更大共识。
 
三亚
 
元宵期间三亚中心区域禁燃烟花爆竹
 
元宵节将至,记者2月2日从三亚市有关部门获悉,2023年元宵节期间,三亚中心区域内将继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三亚消防部门提醒,孔明灯容易导致火灾,市民游客切勿燃放孔明灯。
 
根据三亚市政府此前发布的通告,2023年春节、元宵节期间三亚中心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时间为1月20日(除夕前一天)至2月6日(元宵节后一天),共18天。
 
此次三亚禁止燃放范围包括北至G98绕城高速,南至大海,西至崖州区G98高速公路、海南西环高铁和海南西环线铁路组成的闭合人口密集区域(崖州中心区域)及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区域,东至海棠区椰林路(含西岛旅游区、蜈支洲岛旅游区)。
 
同时,三亚市消防部门提醒,元宵将至,勿忘消防安全。三亚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酒店民宿、旅游景区及公共娱乐场所要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及时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消防控制室要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同时,要对孔明灯说“不”,孔明灯属于明火,孔明灯升空可至千米以上,漂移方向却无法控制,如果未燃烧完的孔明灯落在高压供电设备、山林、燃气站、种植大棚等区域,容易导致火灾。
 
海口

海口明确元宵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区域
 
日前,海口市政府发布2023年春节元宵节期间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决定于2023年春节、元宵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0时至2月5日24时)开展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并公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海口在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绕城高速公路、212省道以北与海口市东、西行政界线围合的区域(包括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江东新区;全市所有街道;西秀镇、长流镇、海秀镇、城西镇全镇行政区域;云龙镇212省道以北区域)。
 
二、石山镇、永兴镇、龙桥镇、灵山镇、三江镇、演丰镇等6个镇的全镇行政区域。
 
三、海口观澜湖旅游度假区。
 
四、国家机关、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以及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幼儿园、学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商业广场、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加油站、液化石油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山林、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防火区等区域。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按照《海口市烟花爆竹管理若干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通告提醒,在元宵节期间应做到不在禁止燃放区域销售、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摆放鲜花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引领文明、环保、低碳的生活新风尚。
 
万宁

万宁万城镇多管齐下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禁燃不放松 “清新”过佳节
 
为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近期,万宁市万城镇坚持宣传、防控、巡查、打击多管齐下,全力加强辖区内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万城镇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誓师动员大会,专题研究部署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制,签订春节元宵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责任书。
 
据介绍,万城镇由责任市领导带队,利用“三联”网格化机制,发动镇村组党员干部、乡镇振兴工作队、三级巡查网格员、村级联防队共1000余人,切实做到市领导包片、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村(居)组长包点,全方位强化巡控查处打击力度,确保禁放工作禁得住、管得稳、守得牢。
 
万城镇还安排专门人员挨家挨户进门宣讲,分发禁燃禁放宣传材料,确保家喻户晓,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引导群众自觉禁燃,营造了“依法遵守禁放规定、创建和谐万城家园”的舆论氛围。
 
同时,万城镇成立专项工作督查组,抽调村(居)监督委干部分为10个小组,对各网格点及巡控队伍开展禁燃禁放工作专项暗访督查,将禁燃禁放工作同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切实推动禁燃禁放工作有序开展。
责任编辑:庞小晴

图说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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