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7日,五指山市某项目发生一起塔吊坍塌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经调查,三亚北鼎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作为事故塔吊的检测单位,未认真进行塔吊的检验检测,出具的检验报告严重失实,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

  经查,三亚北鼎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是事故塔吊的定期检验实施单位,在检验过程中,未认真核查设备铭牌等重要技术资料,出具的检验报告中记录的事故塔吊的型号为QTZ63(5013D),生产日期为2008年3月15日,出厂编号为081701,而设备实际型号为QTZ80(QTZ5015),生产日期为2004年12月7日,出厂编号为H04-229,检验结论中设备信息与实际严重不符。

  三亚北鼎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相关规定,三亚市质监局决定对三亚北鼎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处罚款20万元,并吊销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刘某丽、贾某讲分别处罚5万元。

  (三亚日报 记者 赵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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