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行社违规出租资质被罚5万元

一不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自然人违规操作旅游团队被罚8万元

 

  11月19日,三亚日报记者从三亚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经过认真细致地调查了解,对日前夏某文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海口海岛之恋旅行社有限公司出租旅行社资质一案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对夏某文不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违规操作旅游团队,做出处罚8万元罚款的决定。对海口海岛之恋旅行社有限公司违法出租旅行社资质,责令该公司停业整顿5天,没收违法所得480元,并处5万元罚款;对海口海岛之恋旅行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红处9000元罚款。  

  今年10月22日,三亚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西岛景区检查时,发现夏某文冒用朱某中的旧款导游证进行带团,该团共有44人,该团使用海口海岛之恋旅行社有限公司电子行程单(单号210210803531)。

  发现该情况后,三亚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立即暂扣该团电子行程单,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拍照取证。随后将夏某文带回进行询问调查。另外,三亚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调查人员先后找到海口海岛之恋旅行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胡某福、海口海岛之恋旅行社有限公司计调母某璞进行询问调查,并分别致电游客代表董某婷、黄某兰、姜某以及导游朱某中录音取证。

  经调查了解得知,2018年10月18日、20日、22日,夏某文借用海口海岛之恋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名义分别组织了三次西岛旅游活动,其中部分游客是夏某文在保亭发单招揽的游客,部分是通过保亭“中国国旅、旅品惠旅行社”的门店收取的游客,没有收取旅游费用或仅收取10元费用,也未和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夏某文雇佣无运营资质旅游大巴,同时自己冒用朱某中的导游身份带团进行牟利。海口海岛之恋旅行社有限公司在夏某文不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就提供电子行程单和海南睿智旅游接待确认单给夏某文经营旅行社业务使用。

  调查查实,夏某文存在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事实,海口海岛之恋旅行社有限公司出租旅行社资质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三亚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对夏某文做出处罚8万元罚款的决定。海口海岛之恋旅行社有限公司违法出租旅行社资质,经核算,违法所得为480元。

  (三亚日报 记者 胡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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