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失信被执行人 赏金由保险公司付

 

  债务人难寻?执行财产难找?6月5日,记者从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市两级法院将推出“执行悬赏”保险机制,解决执行“人难找、物难查”问题。即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并同意投保“执行悬赏”保险,申请人缴纳保费,保险公司支付赏金。  

  据悉,继为失信被执行人定制彩铃后,三亚两级法院在半个月内再次出招破解“执行难”。

  记者从三亚市两级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创新执行新模式法律类保险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上了解到,双方签订《“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今后,申请执行人可以与保险公司签订悬赏保险合同,再向法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由法院发布包含悬赏公告,举报人在保险期内可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一经法院查证属实,即由保险公司负责向举报人支付其应获得的悬赏金额。

  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即可向保险公司缴纳悬赏金额10%的保费购买悬赏保险,具体的保险条款、悬赏金额、赔偿标准等保单内容由双方自行协商。法院依据保单内容制作悬赏公告并在相关平台一并发布。符合悬赏金支付条件的,法院即向保险公司出具《悬赏结果通知书》。保险公司在收到该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即应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同时,执行悬赏保险以法院主动告知、申请人自愿投保为原则,亦即是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应向申请执行人释明告知该机制,最终由申请人自愿选择是否运用。

  申请执行人悬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按照传统的方式由申请执行人承担赏金支付。若赏金过高,申请执行人负担重;若赏金过低,可能难以调动举报人的积极性。而通过执行悬赏保险机制,可以减少申请执行人的支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申请执行人自定悬赏比例,收费为最高悬赏金额的10%。假设经法院判决甲欠乙50万元,但甲一直不还钱。经乙申请,法院发布悬赏公告,向社会悬赏被执行人甲的财产线索,奖励金额为被执行到的财产的5%,即最高悬赏金额为2.5万元。乙支付最高悬赏金额的10%即2500元向保险公司购买一份执行悬赏保险。若举报人所举报的信息经法院审查是可执行财产,悬赏金2.5万元将由保险公司支付。

  据介绍,提供财产线索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20万元的,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这两种最高悬赏金额对应的保费分别是2万元和1千元。

  “以前当事人申请法院刊登悬赏公告,举报人需要等财产变现后才能取得悬赏金。”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不同类别财产变现时间的不同,这一过程可能需要几个月或几年。通过执行悬赏保险,只要法院查证举报线索是可执行财产,就可以兑现悬赏金,缩短了举报人拿到悬赏金的等待时间。这将有助于鼓励举报人积极提供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

  (三亚日报 记者 张雪锋 通讯员 卢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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