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机动车在无停车位主干道停车属违停

 

  5月30日,市民林先生向记者反映称,解放路和迎宾路多处有机动车占用行车道停车现象,影响交通安全。 

  当日下午4时左右,记者在解放路、迎宾路先后看到多辆机动车靠边停在行车道上。家在解放路附近的王先生告诉记者,虽然解放路沿线划有不少停车位,但每天来往这里的车很多,可能由于车位过少,有些车辆就占道停放,有时还会看到有人把车停在人行道上,给其他人通行带来不便。

  4时50分,在迎宾路,一位路过的陈阿姨告诉记者,有时会有机动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严重影响了电动车行驶。“城市要文明,不能落下每一个角落,每个人都要遵守交通规则。”陈阿姨说。

  据市交警支队天涯大队一中队中行岗组长王超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停车和在无停车位的主干道停车,将被罚款100元和扣驾驶证3分。“有些车主缺乏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市交警支队吉阳大队二中队25度岗警员吕道平说,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期,占道停放的车辆严重影响交通出行。

  (三亚日报 记者 洪光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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