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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侵犯“牛栏山”商标权 一商行被处罚5万元

发布时间:2020-04-26来源:三亚日报

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查处一起销售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陈酿白酒的违法行为,当事商行被处以5万元罚款。 

4月17日,根据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的举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三亚市公安局崖州分局联合对三亚某百货商行的仓库进行检查,查获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陈酿白酒的违法行为,并迅速立案调查。

经查,今年3月份,当事商行向不知名者购进50箱“牛栏山”陈酿白酒,进货单价为55元/箱,销售单价为80元/箱,进货款共计2750元,经营额共计4000元。截至查获之日,当事商行共销售3箱“牛栏山”陈酿白酒,盈利共计75元,剩余47箱存放于仓库里。经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鉴定,当事商行销售的“牛栏山”陈酿白酒侵犯了其公司“牛栏山”商标专用权。

据了解,当事商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为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拟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牛栏山”陈酿白酒47箱,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亚日报记者 赵庆山) 

责任编辑:苏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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