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使用未依法注册口罩 三亚一诊所被罚2.5万元
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海棠湾帅某诊所因销售、使用未依法注册的一次性使用口罩,被处罚款2.5万元。
据介绍,日前,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海棠湾镇藤桥新民路的海棠湾帅某诊所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诊所接诊台的抽屉内存放有“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3包,每包20只。经执法人员调查,根据《关于通报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真伪情况的函》,该批“飘安”口罩产品属于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对此,执法人员当即对涉案产品进行扣押,并对该诊所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经调查,该诊所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口罩医疗器械产品,货值金额1394元,违法所得460元。
日前,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对海棠湾帅某诊所给予没收违法所得460元、没收违法使用的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3包 ,并处罚款2.5万元。
(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赵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