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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三举措”整治“砍头树”

发布时间:2024-04-03来源:三亚日报
  近日,记者从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针对屡次出现“砍头树”“断头树”等严重破坏城市园林绿化景观现象,三亚采取召开现场观摩会、建立绿化树木修剪事前报备制度、加大监管和惩戒力度三项举措,进一步规范全市园林树木修剪行为,巩固园林绿化建设成果,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比如修剪雨树,首先要把枯枝干叶清理干净,从外围保持美观性,以修剪三分之一作为标准。‘砍头树’现象是过度修剪,不仅不美观,而且也会影响树木的生长。”天涯区园林绿化所应急管理中心主任孙韵在日前举行的规范树木修剪、避免砍头式野蛮修剪现场观摩会上介绍。
 
  观摩会现场,来自市各区(育才生态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市农业农村、水务、交通、供电、教育、林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认真观摩学习,了解树木修剪标准和要求。
 
  为积极保护绿化建设成果,避免再次出现“砍头树”现象,三亚建立绿化树木修剪事前报备制度,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实施树木修剪前,都应当落实树木修剪申报备案制度,报送市、区两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备案,在专业指导下进行修剪。
 
  此外,市住建局还明确,对树木进行降高修剪,必须保留相对完整的树冠和树叶遮阴效果,避免从一二级分枝粗暴“截顶”;树木修剪应以疏剪过密枝、病残枝、枯死枝、弱枝、重叠枝、交叉枝条为主,注意保持树形美观协调,杜绝严重偏冠或“修半边”的野蛮修剪行为;涉及遮挡信号灯、交通指示牌、路灯以及涉电树木修剪,应按相关要求保持安全距离,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出现恶意“砍头树”“修半边”等重剪行为,否则将视为损毁树木予以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借修剪之名私自砍伐或者移除树木(即使自认为树木死亡或者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也需要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否则将按照《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相关规定,实施树木价值5倍的罚款,并要求补植和保活同样品种数量的树木。对于“砍头树”“断头树”等野蛮粗暴的修剪行为,将按照《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损毁绿化的相关规定,实施树木价值3倍的罚款;若因此造成树木死亡的,将在罚款的同时限期勒令责任人补植并保活同样品种数量的树木。
 
  市住建局绿化科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和惩戒力度,避免再度出现“砍头树”“断头树”等现象。市民游客如发现此类行为,可拨打三亚市住建局绿化科电话0898-88217917或12345热线进行举报。
 
  (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刘佳 实习生 章晓晨)
 
  原标题:三亚“三举措”整治“砍头树”

  违规修剪树 罚你没商量
责任编辑:郭诚 实习生 邢维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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