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晚,三亚交警在全市设置6个固定检查点及两个机动检查组,并将酒后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当晚,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24起,醉酒驾驶机动车8起,酒后驾驶非机动车25起。
当晚21时12分许,一男子因酒后驾驶摩托车在荔枝沟被三亚交警吉阳大队查处。检查中,执勤交警发现驾驶人崔某持有A2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属准驾车型与实际驾驶车辆不符,且其所驾驶的摩托车已达报废标准;经过酒精检测,崔某确定为酒后驾驶机动车。综合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崔某将面临拘留十五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据悉,根据省交警总队的部署,三亚交警于3月18日至2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路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代号“猎鹰3号”,重点查处“两客一危”重点车辆、摩托车、电动车;酒驾、醉驾、毒驾、假牌、套牌和货运车辆超载超限、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洪光越 通讯员 徐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