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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一男子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发布时间:2023-11-22来源:三亚新闻网
  近日,一男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黄洪
 
  2021年8月9日至10月底,云燕儿与黄洪口头约定合伙收购槟榔转卖,赚取价差利润。按双方约定,由云燕儿出资,黄洪、容秀娟具体负责收购转卖。在合伙期间云燕儿出资共计339000元,2022年5月12日,法院组织双方核对合伙账目,双方认可从收购商处收到货款2060981元,黄洪、容秀娟应分配给云燕儿的利润款为148601元。
 
  法院作出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因黄洪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立案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黄洪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相关文书。黄洪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报财产,又未履行义务,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原标题: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男子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责任编辑:刘维策

图说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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