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8月18日,交警路管员共查处3起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违法行为。邢某鑫、薛某及另一名被处罚的马某玲驾驶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予以各罚款50元或警告处罚。
三亚交警提示,非机动车、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
(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洪光越 见习记者 刘盈盈 )